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认真履行《2009年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规范工作方案》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农民工进场3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 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并在项目部备案;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市建委备案,并对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15日内,总包劳动力管理员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劳务分包单位市建委备案手续(复印件)到区建委施工管理科完成二次备案。 |